河北省农林科学院
通知公告平台
首页 政务风纪 招聘启事 公示公告 财务公开 采购公告 院所管理 科研公告 会议通知
      通知公告信息
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8 15:16:04   信息来源:监察室

各总支(支部):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院落地生根,加强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根据省纪委驻省农业厅纪检组通知要求,重申如下十条禁令:
        一、坚决禁止公款旅游,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二、坚决禁止用公款购买贺卡、烟花爆竹和其他节日物品;三、坚决禁止用公款购买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四、坚决禁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五、坚决禁止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六、坚决禁止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七、坚决禁止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八、坚决禁止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九、坚决禁止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十、坚决禁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2018年元旦春节,是党的十九大后第一个重要时间节点。节日期间,省纪委将组织力量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各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加强宣传教育,抓好工作落实。院监察室也将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追究问责,对发现的违反”十条禁令”有关问题线索,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及时上报省纪委驻省农业厅纪检组。为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欢迎全院干部职工监督。
        院监察室举报电话:0311-87652235
        举报信箱:nkyjjjcs@sina.com


中共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直属机关纪委
2017年12月28日

上一条 下一条

关键词:元旦,春节,监督,提醒 阅读:1172
 

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网络中心 制作维护
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598号 邮政编码:050051 备案号:冀ICP备09020210号-2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