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经院党组批准,依据《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及我院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和《建设维修工程审计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比选,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聘审计咨询服务机构完成我院委托的审计咨询服务。按照经济责任审计类、工程审计类分别进行报名。欢迎有能力且有意向合作的审计咨询服务机构前来参与本次比选,每类将选择两到三家审计咨询服务机构入围。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省农科院审计咨询服务单位入围比选
(二)比选内容
1.2018至2019年度省农科院委托的院属单位负责人离任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以及科研专项建设项目咨询服务工作。
2.2018至2019年度省农科院委托的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等审计咨询服务工作。
二、资格要求
(一)经济责任审计类
1.参与比选单位(简称审计咨询服务机构)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及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经营范围覆盖本次比选范围,具有良好商业信誉。
3.审计咨询服务机构负责人一般需为注册会计师;且执业经验不少于2年;熟悉国家及河北省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近三年内承担过河北省内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业务。
4.省外审计咨询服务机构入选该项目,须按我省规定在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5.中标单位根据省农科院要求,必须按时完成任务并保证质量。其承担的服务项目禁止进行转包或外包。
(二)工程审计类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上述经济审计的有关要求。
2.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或乙级资质,注册资金100万元(含)以上。
3.近三年完成过二至三项工程审计业务,熟悉国家及河北省工程管理规定。
三、服务期限:2018-2019年度。
四、提供资料
申报上述项目的审计咨询服务机构,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2.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4.业绩证明材料
5.服务质量承诺及相应措施。
6.审计费报价 (计价标准)及优惠幅度。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情况,一经查实,取消比选资格。
五、报名时间:
2018年5月11日-2018年5月18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地址:石家庄市谈固南大街45号2305房间
经济责任审计联系人:马红燕 李晶
联系电话:87652017 87652041
工程审计联系人:熊永斌
联系电话:87652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