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贯彻和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促进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今年年初,我院出台了《院促进成果转化的暂行规定》,到目前为止,全院共签订了9个技术转移合同,交易额达到了近500万元。其中,植保所的“微生物杀菌剂技术”转让金额达280万元;谷子所在3-4月份转让了3个谷子新品种,转让金额总计达83.5万元。据初步了解,我院还有多项成果的转让意向正在协商中。这一政策的出台对我院成果转化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