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铁龙院长2019年在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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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院直属机关党委
日期:2019/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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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担当 落实责任
为全院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在2019年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9年2月27日)
张铁龙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九届三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总结2018年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2019年工作任务;同时对我院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一会儿,省纪委监委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李优良同志将对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院各级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我院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一)狠抓责任落实,强化压力传导。院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始终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任务细化为6个方面17项工作要求,明确了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分管领导;院党组与班子成员、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主管院领导与机关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单位对任务层层分解,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工》作为实施责任追究和年底考核的重要依据,从年底廉政考核结果看,绝大多数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廉政考核优良率达到了90%以上。
(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规矩约束。始终扎紧扎牢制度的笼子,针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和工作中的漏洞,特别是我院廉政风险高的领域,进一步完善了有关规章制度。加强财务规范管理,制定了《河北省农林科学院预算管理办法》,为我院预算执行提供了遵循;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出台了《完善农业科研项目经费支出内控制度体系的指导意见》,各研究所根据实际情况,重新修订了财务内控制度,补齐了规矩约束上的短板,筑起了廉政风险的防火墙。
(三)狠抓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多措并举开展廉政教育,进一步坚定党员干部的政治信念,增强明底线、知敬畏的纪律规矩意识,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一是加强法规学习。组织开展了新修订的《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宪法》和《监察法》等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全体处所级干部到省直党校参加了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邀请省审计厅专家围绕科研经费管理,从内控制度、经费管理风险点等方面,对全院各级领导干部、财务负责人和各课题主持人进行了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二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开展了全院领导干部政治性警示教育,以警示教育片《警钟》和《党的十八大以来省纪委查处严重违纪违法省管干部忏悔录》中的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作为反面教材,教育引导全院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中汲取教训,筑牢思想防线。三是坚持廉政谈话。组织新提拔的处所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和党内法规考试,在这些同志即将走上领导岗位的时候,对他们进行廉政提醒,要求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接受监督。四是狠抓廉政提醒。紧盯重要节日节点,及时开展廉政提醒,正式行文重申有关纪律,并在院局域网、微信、QQ群和单位电子屏上进行广泛宣传,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畅通监督渠道。
(四)加强日常监督,促进关口前移。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审计。严格坚持“不验收、不审计,不审计、不付款”的原则,防止“工程腐败”,充分发挥工程审计在规范工程管理、降低成本和防控风险方面的重要作用。认真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对遗传所、经作所、粮油所负责人进行了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及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审计整改意见。强化过程监督,发挥“监控探头”作用。对院组织的工程招投标、工程验收进行全程监督;对2018年度人员招聘、职称评审、干部选拔等工作进行了全面监督,保证了公平公正;对2018年度各项评优推先中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组织审查,严防带病参评。通过过程监督,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五)严格执纪问责,推进责任落实。积极配合省纪委监委和驻省农业厅纪检组对我院有关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督导有关单位(部门)认真落实上级纪委有关纪律检查意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和批评。根据纪检组的要求,对相关研究所有关信访事项进行了核实,针对存在的问题,下达了纪律检查建议书,并对研究所领导班子和有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六)开展专项检查,促进规范管理。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对全院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营造了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态。院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对各研究所科研项目进展、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开展了五查五看:查科研经费预算执行,看是否存在挤占挪用、私存私放、铺张浪费的现象;查内控制度执行,看财务审批手续是否规范、齐全;查科研副产品管理,看是否建立了制度和台账,收入是否纳入预算管理;查科研项目中实验材料、农资采购管理,看是否建立了台账,出入库是否有登记;查仪器、设备采购,看招标是否合规等,及时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同时要求各单位引以为戒,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
(七)深入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院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研究制定了我院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推进方案,建立了11个方面35种表现形式的问题台账,并对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坚持正面引导,选树先进典型,弘扬正风正气,《省级机关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简报》对我院的工作做法进行了报道,全院作风明显转变。
(八)全面开展巡视整改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院党组及时召开党组会进行研究部署,根据要求制定了我院整改“回头看”实施方案和工作方案,围绕我院八届省委巡视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和2016年、2017年“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并对各单位进行督导检查,我院巡视反馈意见全部整改到位,“一问责八清理”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完成,未发现新的问题,保证了整改“回头看”工作在我院有序开展并取得扎实成效。
过去的一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譬如,有的单位党组织履行两个责任还不到位,认为监督责任都是纪委的事,与自己无关,监督责任未能得到全面落实;有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度还不高,就党风廉政建设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现象还普遍存在;有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还不够到位,存在重业务工作、轻党风廉政建设和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现象;有的党员干部政治敏锐性不够高,廉政风险意识不够强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个别领导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还不够强,在省委组织部多次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事项报告的情况下,个别干部仍然在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抽查中依然发现漏填的情况;个别单位落实政务公开不够严格,对于群众比较关注的事项有的不够公开透明,容易引起误解,影响单位稳定;个别单位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审批把关不严,层层审批签字却只批不审,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让审批流于形式;有的单位财务管理还不够规范,存在主管领导审批签字不及时,报销事项附件不全的现象;各单位虽然都建立了农资、实验用品采购出入库登记台账,但普遍存在台账登记内容过于简单,管理粗放的问题;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反思并坚决纠正。
二、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按照中纪委十九届三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安排部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挺纪在前,强化党内监督,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我院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抓责任落实
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我院落地见效,关键在于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在座的各级领导干部。我们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
抓实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在于抓好主体责任落实,主体责任主要包含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履职尽责,勇于担当,狠抓落实。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把关,自觉担起应当之责、该当之责,管好“自家人”、种好“责任田”,不做“甩手掌柜”;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既要抓好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严格监督管理分管单位、部门的党员干部,当好“责任人”,不做“局外人”;全院各级党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到党组织“不松手”、书记“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党员干部的业务工作延伸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就履行到哪里,合力推进我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
抓牢监督责任。监督责任是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共同责任,不是纪检监察部门自己的事情。监督要取得实效,就要纪检监察部门、各级党组织和纪检委员形成合力,认真履行好各自的监督责任。各单位领导班子、机关各职能部门均负有对本单位、本领域分管工作的监督职责,要主动对单位和分管领域的工作进行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好“监督的监督”职责,对各单位、各部门监督责任的履行情况要进行及时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政治担当,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和党员干部认真落实日常监督责任,将工作重点放在风险防控上,围绕不出事、少出事,尤其是不出大事的目标,从人员、财务、科研项目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入手,加强风险点排查,防范风险。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指出、立即纠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提前扎紧“笼子”,形成监督常态,使监督更聚焦、更精准、更有力。
主动接受监督。近日,院党组、农业农村厅党组、扶贫办党组和纪检组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综合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党组要与纪检组建立重要情况通报、会商沟通、线索联合排查和党员干部处分工作协调等四个机制,院党组与纪检组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共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院有关部门要对工作机制进行责任分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主动接受纪检组的监督,全力支持配合纪检组的工作,在纪检组的监督下履职尽责,做到习惯监督、适应监督、经得起监督。
(二)抓学习教育
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强化党员教育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要采用灵活多样的学习教育方式,深入开展党纪条规、正面典型、反面警示教育活动,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全院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要联系实际结合工作边实践边学习,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把握。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情况作为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以“考”促“学”。要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把党的纪律规矩内化为修身做人的基本遵循,外化为干事创业的行动标尺,把廉洁自律准则的“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作为核心价值导向来把握,把纪律处分条例的“六项纪律”作为不可触碰的底线来坚守,不断强化纪律观念。
二是抓好政治教育。要坚决贯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的要求,每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旗帜鲜明地讲政治、守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强化政治责任,提高政治能力;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狠抓工作落实,敢于攻坚克难,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廉洁自律;每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和大是大非面前,始终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发表或传播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无论哪个岗位都要毫无例外的明规矩、知底线、守纪律;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教育提醒到位、监督管理到位,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严格用党的纪律规矩规范言行。
三是开展警示教育。要进一步丰富教育形式,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利用正反两个方面典型开展示范和警示教育活动。邀请有关专家开展党内法规教育,讲解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并结合典型案例,深刻剖析违纪违法人员蜕化变质的思想根源,引导党员干部始终绷紧党纪国法这根弦;组织处所级干部参观省廉政教育基地,通过具体案例,强化教育震慑作用;及时传达典型案例通报和观看警示教育片,以案为鉴,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要建立警示教育长效机制,把警示教育作为“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考核,把开展日常警示教育作为党支部的经常性工作,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廉政意识和行动自觉。
(三)抓日常监督
加强日常监督,既是关口前移、纠正偏差的具体行动,又是确保全院政令畅通、推进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抓日常监督要敢于较真碰硬,从点滴抓起,从具体问题管起,在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中见常态、见长效。
一要继续做好廉政提醒。聚焦重要节点,常态化进行廉政提醒。在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元旦和春节等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坚持发文重申纪律要求,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并在节前通过短信、微信或QQ等方式,向全院各级党员干部发送廉政提醒,及时敲响节日廉政警钟,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指出、立即纠正。同时,在节假日期间要组织开展针对公务车辆管理、廉洁纪律执行情况的明察暗访。通过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抓出习惯、抓出成效。
二要扎实做好过程监督。重点围绕工程招投标、工程验收审计,选人用人、人员招聘、职称评聘,科研项目评审、大宗采购等高风险领域进行监督,严格对评先推优事项进行审查,积极发挥“监控探头”作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三要坚持开展审计监督。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和工程结算审计监督工作。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坚持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两种形式并举,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职5年及以上未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今年要做到审计全覆盖,通过审计,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认真加以纠正,促进规范管理。在工程结算审计方面,我们要始终坚持“不验收、不审计,不审计、不付款”的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在工程方面的保廉促廉作用,要结合我院实际,重新修订建设维修工程审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工程结算审计管理。
四要加大专项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促进各项工作落实见效。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继续对各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针对我院财务管理的风险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科研经费管理使用、财政资金支出等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检查,今年检查重点是科研经费预算执行、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农资材料采购管理、科研副产品台账、财务审批手续、仪器设备采购招标等领域。开展工程招投标、验收和审计情况专项检查,深入查找我院在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廉政风险。针对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后,公车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和调研。
(四)抓执纪问责
坚持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严肃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依纪依规开展执纪审查,充分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作用。
要紧盯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全院各项重点工作落实,结合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存在的行动少落实差,出工不出力和违背科学精神、弄虚作假、工作标准不高、作风懒散、执行力差、回避问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不善为问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推动全院作风持续向好,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得到落实。
要紧盯高风险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工程招投标和验收、选人用人、人员招聘、职称评聘、科研项目评审、科研经费使用和重要事项决策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要根据其违纪行为,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决不姑息迁就。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问责既要对事、也要对人,要问到具体人头上,不仅要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而且还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要坚持把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及时推动解决,切实让群众感受到身边的事情有人管、利益有人护。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敢于挺直腰杆、瞪大眼睛、勇于监督、秉公执纪、从严问责;要利用信访举报和在专项检查、审计监督中发现的线索,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震慑作用。
要坚持一手抓执纪问责,一手抓鼓励创新、干事担当。树立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的鲜明导向,认真研究落实我省近期出台的一系列科技体制改革政策,努力营造鼓励创新、支持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积极探索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地保护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科技领域系列“放管服”改革,为科技人员减负松绑,赋予了科技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在用好这些政策的同时要清醒地认识到,“减负松绑”不等于“放任不管”,改革后责任大了,风险更大了。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对各类失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帮助党员干部汲取教训、改进提高,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真正做到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
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间关系。同志间坦诚相处,敢于直言、直面问题,让同志之间的关系更简单、更纯洁、更可靠。构建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工作中,下级尊重上级,对待上级部署的工作不讨价还价;上级关心爱护下级,与下级真诚相待,在政治上、工作中、生活上多关心、多鼓励,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打造“亲”“清”干净的政商关系。在与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科技服务过程中,要坚持原则、公私分明,正确处理好与他们的关系,主动提供优质服务,不拿原则作交易。
要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今年,我省出台了《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各单位作为科研诚信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抓好贯彻落实,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要将科研诚信建设要求落实到项目指南、立项评审、过程管理、结题验收和监督评估等全过程;加强科研诚信审核,在表彰奖励、人才评选、职称评定等工作中,将科研诚信审核作为必经程序,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责任者,实行“一票否决”;落实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行为查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全院广大科技人员要严格诚信自律,恪守科学道德准则,坚守科研诚信底线,做到五个不得。即:“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或者伪造、篡改研究数据、研究结论;不得购买、代写、代投论文,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不得违反论文署名规范,擅自标注或虚假标注获得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等资助;不得弄虚作假,骗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科研经费以及奖励、荣誉等;不得有其他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科技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管理、指导、监督职责,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各研究所要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努力营造诚实守信、激励创新的良好环境。
三、扎实开展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活动
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是“三深化三提升”活动的重要内容,是省委省政府做出的重要决策部署,也是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意识
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把深化专项整治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加强和规范综合管理结合起来,以更加强烈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推动全院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
(二)突出重点,聚焦问题,深入查摆整改
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重点要集中开展“五深查五深改”活动。一是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深查深改,重点整治影响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影响中央政令畅通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二是在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方面深查深改,重点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特别是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三是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深查深改,重点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四是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方面深查深改,重点整治违规用车用房,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旅游、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五是在学风会风文风及检查调研方面深查深改,重点整治脱离实际、不求实效、做表面文章等突出问题。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推动工作开展
为扎实开展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院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对全院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项整治办公室挂靠在院办公室。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全力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全院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负起加强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书记要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纠正本单位的“四风”问题。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作风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自查自纠,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
(四)加强督导,严格执纪,以问责倒逼作风转变
院成立督导组对全院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向院专项整治办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对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进行严肃查处,并对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问责。
同志们,目标已经明确,关键在于落实。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以永远在路上的定力和决心,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为我院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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