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中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总结2017年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同时对我院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为确保会议取得扎实成效,根据我院工作实际,将本次会议参加人员范围扩大到了院各级课题主持人,并邀请了省审计厅审计专家对科研经费管理使用进行专项培训。一会儿,省纪委驻省农业厅纪检组组长牛祯贵同志将对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统领,以开展加强“四个意识”专题教育为主线,全院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格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促进了我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为全院事业发展发挥了保驾护航作用。
(一)强化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
院党组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强化主体责任,始终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要求,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任务细化为六个方面19项工作要求,明确了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分管领导,与各单位、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签订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任务层层分解,强化压力传导和责任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工》,作为实施责任追究和年底考核的重要依据。从年底廉政考核结果看,绝大多数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廉政考核优良率达到了90%以上。
(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规矩约束
立足于把制度的笼子扎紧扎牢,对全院108项规章制度进行重新梳理,新制定和修订了30余项规章制度,补齐了规矩约束上的短板。重新修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内容和检查考核办法;《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试行)》,细化了院党组、机关党委、基层党组织、机关部门负责人、院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以及机关纪委、各单位纪检委员的监督责任;围绕“权力、责任、监督”和廉政风险点,建立了院机关廉政建设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和负面清单》;重新修订的《重要事项监督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内部审计工作办法》,从制度上强化监督,起到了关口前移、防控廉政风险的作用;《招标管理规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从源头上规范了招投标和资产管理,加大了监管工作力度;结合我院实际,按照民主决策、程序控制和制约监督的要求,对《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手册》重新修订,监督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筑起了廉政风险的防火墙。
(三)开展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采用灵活多样的廉政教育方式,深入开展党纪条规、正面典型、反面警示“三项教育”活动,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坚持开展党纪条规学习。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开展了《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引导党员干部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守纪律讲规矩的带头人。
坚持开展警示教育。除党风廉政建设会外,根据新形势和新任务,在全院工作会议、中心组理论学习以及财务、审计、国资等专项会议上都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反复讲、重点讲,始终绷紧责任和纪律的弦。以省纪委编印的《省管干部严重违纪问题忏悔录》作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对领导干部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的剖析,使大家的思想受到极大触动,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筑牢思想防线,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动上明确界限。
坚持任前谈话制度。与新提拔的处所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在这些同志即将走上新岗位的时候,对他们进行提醒,要求他们认真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接受监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坚持抓好廉政提醒。弛而不息纠正“四风”,在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元旦等重要节日到来之际,我们都正式行文,重申有关纪律,并在院局域网上公开举报电话和信箱,畅通了监督渠道。通过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经常抓、抓出习惯、抓出实效。
(四)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关口前移
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审计监督,严防“工程腐败”,坚持“不验收、不审计,不审计、不付款”。为客观公正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业绩和执行财经纪律的情况,促使领导干部自我约束,增强纪律观念,对资环所、棉花所、农信所原负责人进行了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明确了责任,提出了整改要求。
强化过程监督,布局好监控的探头。对院组织的工程招标、工程验收进行全程监督;对院2017年度人员招聘面试工作进行过程监督,亮明身份,公布举报电话,实行全程录像,留档备查;对2017年度处所级干部推荐选拔和职称评聘工作进行了全面监督,保证了公平公正;对2017年全院各项评优推先的候选人和单位进行了认真的组织审查,出具了“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的审查意见”,严防带病参评。通过加强过程监督,权力得到了有效制约,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五)认真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
按照省委“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要求,院党组专题研究和布置,制定了我院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重点对事企不分、招投标不规范、“小金库”治理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几个方面问题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针对我院存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到企业兼职、投资办企业未按照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所属企业投资收益未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等三方面的问题,有关单位认真进行整改,确保我院“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取得了扎实成效。
(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促进制度执行和工作落实
为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促进党建工作规范化,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联合开展了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通过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全院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民主决策、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维护了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态。
围绕国有资产管理、建设维修工程招投标、工程验收及工程款支付,科研副产品管理、收益是否纳入预算管理以及科技经费信息公开等方面,院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进行专项检查,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共性和比较突出的问题进行通报。
围绕公务车辆管理使用,机关纪委、办公室在端午节期间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单位公务车辆节假日封存和定点停放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针对个别单位存在借用企业车辆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在全院开展了公务车辆管理自查自纠活动。
(七)严格执纪问责,推进责任落实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对研究所2名职工违纪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分别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和警告处分,发挥了“处理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作用。根据信访举报线索,配合省纪委驻省农业厅纪检组对两个研究所有关信访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针对其存在管理不规范和苗头性问题,对两个所领导班子进行了谈话提醒。
同志们,过去的一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对“两个责任”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深刻,
压力传导不够,个别党员干部廉政意识淡薄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招投标管理、项目资金使用等仍有不规范现象;部分科技人员还存在“党风廉政建设是领导干部的事,与自己无关”的错误认识;有的单位还存在课题组存在公务车辆使用不规范问题;个别主要领导干部还存在离开驻地未按规定报备等不守规矩的现象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认真反思和坚决纠正,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决不能有松懈思想。
二、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按照中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挺纪在前,强化党内监督,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执着,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我院各项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抓学习教育
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全院各级党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中央农村工作会、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带着问题学,结合工作学,把自己摆进去学,形成学习十九大、宣传十九大、贯彻十九大的浓厚氛围。要学思践悟,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和捍卫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我院全面落实。
要把新党章和党内法规作为学习教育重点。全院各级党组织要把党章党规党纪,特别是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理论学习的必修课,作为“三会一课”的重要学习内容。充分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明纪,注重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和法规制度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行动自觉。
要教育广大科技人员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诚实践者,坚决抵御腐朽思想侵蚀,弘扬科学精神,树立“科研工作六不”意识,围绕精准扶贫、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需要,提高政治站位;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沉得下心思,聚精会神搞科研,一心一意谋提升;要以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工程为契机,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提升创新能力,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方面取得新突破和有影响力的成果,在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中实现自身价值,不断提升我院的社会影响力和认可度,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支撑。
(二)抓纪律建设
党的十九大首次把纪律建设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并列,把纪律建设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表明了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
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各总支、支部要认真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始终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和报告制度,强化“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和民主评议党员的政治教育功能,着力解决不按规定开展党内活动和党内生活质量不高、流于形式、难以发挥作用等问题,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填报个人事项作为一项政治纪律,今后,凡在抽查中发现不如实填报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充分体现纪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经常咬耳扯袖,使批评教育成为常态,关口前移、防患未然,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各单位要针对一些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和工作中存在的漏洞,特别是对科技经费使用、项目用工、工程招投标、科研副产品管理、农资采购、实验设备采购、职称评聘等廉政风险高的领域,进一步完善和修订有关制度,对已经不适应当前工作需要的及时修订,对不符合形势发展需要的予以废止,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形成议事有规则、管理有办法、操作有程序、过程有监督、责任有追究的制度体系,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以制度建设推动全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真正把制度转化为行为准则。各级领导干部要狠抓制度执行,把执行制度看作是一面自律的“镜子”,随时照一照自己的言行;要把维护制度当作是一把监督的“尺子”,经常量一量自己的差距。各级党组织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要坚决制止,通过制度建设为权力运行筑起堤坝,从制度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三)抓监督检查
开展监督检查是关口前移、纠偏纠错的具体行动,是确保全院政令畅通、推进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通过监督检查,查找问题、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不断提高预防问题发生的能力和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院各级党组织要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责任意识,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党组织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抓好职责范围和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今年初,省成立了监察委,我们所有公职人员全部纳入了监察范围,廉政建设的责任更大了,今后我们的业务管理工作延伸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就要履行到哪里。二是继续开展审计监督。坚持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两种形式并举,对任职时间比较长的研究所所长和企业负责人及时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堵塞管理漏洞;为提高审计效率,探索引入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开展内部审计;改进审计方式,对临近退休年龄的单位负责人的审计,提前至其退休前进行。三是进一步做好过程监督。围绕工程招投标和验收、选人用人、人员招聘、职称评聘、科研项目评审、科研经费使用等高风险领域进行监督,对评优推先进行审查,积极发挥“监控探头”作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四是坚持开展经常性的纪律提醒。要紧盯年节假期,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坚持以上率下,看住“关键少数”,畅通监督渠道,锲而不舍、久久为功,推动我院风气持续向好。五是开展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院各级党组织要以贯彻十九大精神为动力,认真落实2018年的各项目标任务。通过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民主决策、选人用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维护好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态。对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力的,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为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我院落地生根提供纪律保障。六是开展财务专项检查。2018年,我院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工程,财政项目资金总量大幅增加。针对财务管理廉政风险点,重点开展五查五看:查科研经费执行预算管理,看是否存在欺骗套取、挤占挪用、截留私分、私存私放、铺张浪费的现象;查内控制度执行,看财务审批手续是否规范、齐全;查科研副产品,看是否建立了管理制度和台账,收入是否纳入预算管理;查科研项目中实验材料、农资采购管理,看是否建立了台账,出入库是否有登记;查仪器、设备采购,看招标是否合规。
(四)抓执纪问责
坚持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严肃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以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为重点,带动六大纪律严起来。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搞好信访资源综合利用,依纪依规开展执纪审查,充分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作用;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尽早纠正。
紧盯高风险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工程招投标和验收、选人用人、人员招聘、职称评聘、科研项目评审、科研经费使用和重要事项决策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要根据其违纪行为,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决不姑息迁就。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问责既要对事、也要对人,要问到具体人头上,不仅要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而且还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我们都要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我们都要坚决纠正。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敢于挺直腰杆、瞪大眼睛、勇于监督、秉公执纪、从严问责。利用信访举报和在专项检查、审计监督中发现的线索,严肃查处干预招投标行为,严肃查处和科研经费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侵占和转移国有资产的案件,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震慑作用。
三、认真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
2017年底,习近平总书记对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作出重要批示,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向全党发出了持续强化作风建设的强烈信号。省委省政府对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做出了专门安排部署,这是贯穿全年的重要工作。
(一)深刻认识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
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要把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加强和规范综合管理结合起来,组织开展学习讨论,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纠正“四风”,在我院树立风清气正、干事创业、崇尚科学、求真务实的鲜明导向,努力把全院作风建设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
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要树立鲜明的问题导向,冲着问题去,奔着落实抓。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院《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推进方案》要求,推动工作落实。科研单位“四风”问题有其自身特点和表现。有的领导干部回避问题、慵懒无为、凭老套路老经验办事;有的管理工作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不到位,重痕迹、轻实效;个别同志工作标准低、自由散漫、推诿扯皮、缺乏工作激情;有的科研工作不深、不细、不严、不实,立项选题脱离实际,生产问题导向意识不强,科研活动只求能够验收交差,缺少研究价值,违背“科研工作六不”精神。
各单位、各部门都要深挖“四风”问题表现,查找和整改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立清单、建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分级推进,确保问题查的清、整改抓得实。问题清单要列出表现形式、查找具体事例、分析危害根源,责任清单要明确整改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整改措施必须管用落地,解决深层次问题,从根本上破解难题,形成长效机制。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实效
为扎实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院成立了以我为组长,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对全院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组织专门力量,全力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纠正本单位本部门的“四风”问题、清除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纠“四风”转作风深入推进。全院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四风”自查自纠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形成“头雁效应”,发挥好在本单位本部门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抓好督导检查,以问责倒逼作风转变
坚持把严格督导检查作为推动工作有效手段,院组成督导组对全院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要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查违背科学精神、弄虚作假、脱离实际等行为;紧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肃工作纪律,严查顶风违纪行为;紧盯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严查工作标准不高、执行力差等行为;紧盯领导干部在纠正“四风”中责任担当不够、回避矛盾等问题,严查失职失责行为。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强化对办公用房、公车管理、公务接待、婚丧嫁娶等监督检查,决不让特权行为和不正之风在我院滋生。督导检查要以各单位各部门“回头看”自查和明察暗访督查相结合。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要求每月向院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报告要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主。院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对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党纪政纪处分,并对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问责。
同志们,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又是我院成立60周年,目标已经明确,关键在于落实。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以永远在路上的定力和决心,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为我院事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为开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