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妇委会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围绕全院中心工作,坚持党建带妇建,履行以下职责:
1 、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院党委的工作部署,发挥纽带和桥梁作用。
2、团结鼓励院妇女同志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提高自身素质,充分发挥妇女在我院发展中的作用。
3、维护妇女同志合法权益。关心她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了解、反映她们的意愿和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妇幼保健工。
4、关心妇女同志的业余生活,开展有利于妇女同志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5、在院系统表彰宣传优秀妇女同志,向上级妇女组织推荐优秀妇女人才。
6、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