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10年度全省职称工作意见>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0]100号)文件,现就我院开展201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政策规定
1、依据省职改办核准的各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确定申报推荐数额,对各级专业技术资格待聘人员已达到或超过同级岗位设置数额20%的,原则上暂停申报。
2、任职资历、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退休年龄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30日。
3、实行个人和单位“双承诺”制,规范申报行为。由申报人和用人单位负责人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上签字盖章后和评审材料一起上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
1、评审表要用省职改办印制式样,一式三份,用笔填写,贴上照片。使用更换后的资格证书。
2、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一式二份,上报一份。一览表、记分表、承诺书由申报人各填一份。
3、审核原件后,审核人在复印件上逐一签上姓名。原件和复印件分装。证书外皮尽量去掉。
4、登记表由单位填写一份,同时上报电子版,并附编有正式文号的申报报告一份。
5、材料上报后一般不得更改;如特殊情况需更改,必须由单位职称工作人员办理。
三、申报时间
各系列职称材料于8月31日前报院职改办。相关表格查询//www.rmlmgmt.com.
附件:
1.公示表
2.一览表
3.记分表
4.情况登记表
5.承诺书
6.破格表
7.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