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省农业农村厅,邀请山西农业大学谷子研究所、山东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河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旱作农业研究所的有关专家组成标准审定委员会,对我院谷子所起草的《谷子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规程》《谷子品种生态适应性评价技术规程》《谷子品种加工品质评价技术规程》(送审稿)进行了审定。委员会听取了标准编制工作情况的说明,对标准逐章逐条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和修改,经质疑答辩,一致通过该标准的审定。
针对小米加工食品存在易氧化变质、货架期短、加工适应性差等特点,谷子育种、品种登记和生产发展的需要以及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的迫切需求等方面,经过试验研究,建立了谷子品种生态适应性评价试验的方法和评价体系,吸收了谷子生产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制定了3项地方标准。3项标准的实施,将规范谷子专用加工品质评价和品种生态适应性评价技术,提高谷子品种生态适应性评价的准确性;进一步优化谷子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提高谷子产量、效益和附加值,从而促进我省谷子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为我省优质谷子产业集群提供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