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精神,7月23日上午,我院组织机关并会同粮油所、谷子所、石果所的广大职工参加了无偿献血活动。
无偿献血是救死扶伤、奉献爱心的崇高行为,是“人道、奉献、博爱”红十字精神的体现,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无偿献血,奉献爱心,是每个健康适龄公民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更是践行“善行河北”主题实践活动和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的有效载体。
活动当天,有41名干部职工参加,献血共计8800毫升。展现了我院在无偿献血公益活动中的社会责任和担当,受到广泛好评,获得河北省无偿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赠送的“热血传递生命 真情点燃希望”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