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院2017年重点工作安排,结合全院财务工作部署,院财务处在第一季度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取得阶段性进展。
1. 2017年预算布置。一是根据省财政厅批复,于2017年2月7日及时下达批复预算,并长期在省政府和我院门户网站公开了全院2017年度部门预算,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根据预算批复内容,于3月25日前院与各项目承担单位签订了《实施及绩效目标任务书》,确定了任务,明确了职责。
2. 督导省部级财政专项执行。为保证财政专项加快实施,督促资金支出进度,春节后院财务处分组到有关单位进行财政专项执行督导,一是针对尚未完成验收的农业部重大条件建设项目,到粮油所、谷子所和石果所等单位进行现场督导,协助项目单位解决实际问题,提出验收时间表,力争2017年完成正式验收。二是对2017年平台条件建设项目或有采购任务的财政项目,做好采购准备,抓紧办理采购手续,尽早完成项目招标,早签合同、早支出。三是督促其他科研项目要按时抓紧开展,早安排、早落实,力争一季度支出进度达到省财政要求的8%。
3. 中央和省重大项目资金管理。通过协调,2月份由省农业厅组织完成了植保所承担的“农业部华北北部作物有害生物综合治理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按照省发改委要求,完善了2017年省预算内基建项目“植保所土壤有害生物分子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相关资料,890万项目资金即将到位;昌果所继去年获批“国家环渤海地区园艺作物种质资源圃建设”项目后,3月份“农业部华北地区果树科学观测试验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我院,该项目总投资569万元,地方配套52万元正在向省财政厅申请配套资金。
4. 省科技项目资金管理政策执行。根据去年科技大会精神,对照《关于完善和落实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冀办发〔2017〕49号)文件,我院对贯彻落实进行了部署安排,并要求各研究所制定实施细则并在财务处备案。3月份配合财政联合检查组就落实政策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提出了落实过程中遇到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和问题、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