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9日上午,在院办公楼四楼会议室,院活动办召开第四次会议,根据院党委会议决定,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部署以下工作:
一、关于组织“升国旗、唱国歌”活动
根据省直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关于在省直机关组织开展“升国旗、唱国歌”活动的通知》(冀直创办〔2010〕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定于10月8日上午9时,以“激发斗志、创先争优”为主题,组织全体党员、职工代表参加“升国旗、唱国歌”活动。院机关和经作所、遗传所、农信所、资环所、棉花所、农机所以及一兽药业的全体党员,机关离退休支部成员,在院机关办公大楼前统一组织进行。工会王建锋主席负责组织实施。其他在院外研究所自行组织。
二、关于召开院创先争优活动推进会
为落实全省创先争优活动汇报交流会会议精神,以及张云川书记会上的讲话,推进我院创先争优活动深入进行,院党委会决定,于10月9日上午9时,在资环所三楼会议室召开院创先争优活动推进会。参加人员为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办公室成员,机关党总支书记、各支部书记,党组织隶属我院的十个研究所以及一兽药业的党总支书记、活动办公室一名成员。会上,各党总支书记用五分钟时间汇报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的情况;院党委书记、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胡木强发表讲话。胡书记的讲话稿由崔新明主任负责起草;会务安排由张建军主任负责。
三、院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他工作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我院创先争优活动的安排,由孙世刚主任和廖宝红副主任负责起草以帮扶、承诺履责、示范岗、活动月报等主要内容的活动安排的通知;继续加强院创先争优活动的新闻宣传,人事处江延龄处长和李海山具体负责这项工作;10月份,适时组织活动办成员到石果所帮扶点恶石村进行实地调研,了解情况,提出帮扶措施。